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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平台之资金托管路径比较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4-12-02  

在具体谈及标题所示内容之前,笔者希望做一些简短的科普,用以服务于那些正在阅读本文的非金融从业者和对此行业抱有足够兴趣的受众。在P2P网贷行业引入中国市场,并强势冲击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情况下,笔者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保理业务和资金托管方面的知识已经吸引了大批量的关注,而今天在此谈及的一切,绝对不只是一直谎言。笔者一直坚信的是,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哪个环节,还是像笔者一样负责文书工作所制造出来的一切,想要得到更多的认可,必须先有坚实的基础。这其中蕴含着一个非常简单也非常荒诞的道理:在数字“1”刚刚被发明的时候,没有人知道“2”是什么,直到祖先创造了加法。

     
    接下来且让笔者先描述一下,什么是我们这次要讨论的“加法”,也就是何为保理业务。
     
    所谓“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

    由于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帐款。同时,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也就是说,保理业务在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了本息的安全。
     
     正因为保理业务低风险的特点,它与P2P网贷的有机融合,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安全保障。而且它能更好地解决一直以来困扰P2P企业的难题——向理财人融资来的钱找不到可以投资的靠谱的人或项目。保理提供了业务,而P2P则很乐于提供它们的融资渠道,就是如此简单的道理。与传统融资项目需要严格审查不同,保理公司推荐的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在风控管理上,核心是对已经发生贸易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只要注意好欠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规模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那么P2P平台与保理业务的合作只是其走向供应链金融的一个起点。
     
    以上颇费笔墨地刻画了保理业务与P2P平台之间的种种,那么问题就来了,所谓的资金托管路径,又是怎样一回事?谈到一个P2P平台的时候我们无可避免地需要大量接触到一些热门的关键词:资金池、托管、存管……什么是资金池?什么又是托管?相比之下,哪个会让我的钱更加安全?想必跟前两个问题比起来,最后的问题是最容易引起共鸣和高度关注的。在这里,笔者建议将这三种渠道简化为两种,即“托管”和“非托管”,以此来降低这些专业术语的理解难度,同时能让受众更加清楚明白地将自己手中的钱交付出去。
     
    资金池,又名网关充值通道。平台在第三方支付进行开户,用户将资金充值到平台的账户里面,平台拥有绝对自主管控资金的权利。高能部分请特别注意,“平台拥有绝对自主管控资金的权利”。就因为定义中的这一句,有不知道多少人将资金池打入冷宫,认为资金池这种非托管类的不安全,而托管安全。当然,这种单纯的看法我们没法置其可否,不过资金池能够有如此运行模式并在三种方式中有其一席之地,就代表着必然有其独特的优势。我们暂不讨论资金池模式是否能够百分之百对用户资金安全进行保障,但我们至少已经明确了这种非托管的方式对于已经融到的资金来说拥有者单一的所有权,而这些资金原本的归属,那些将资金充值进平台的用户,此刻可以说已经丧失了对自己的钱的管控。
     
    托管,也叫子账户。平台在第三方支付进行开户,用户在对应平台户下开设子账户,理论上平台不能动用子账户里面的资金,推行的是资金清结算分离。这个定义虽然官腔味道十足,但无论是业内人士,还是广大的普通百姓,看到这里就该对这种托管不太陌生了吧。用户仍然在理论上保有着对自己的钱的管控能力。对的,理论上。笔者在此并没有合适的立场和条件来解释“理论上”这三个字,但既然托管方式无论从认可度上还是普及范围上都要优于非托管类型的,姑且就强调一下定义中这几个略有微词的字眼吧。不管怎么说,托管的方式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因其依然让用户保有对自己资金的管控力而得到了广泛认可,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存管,采用的是所谓的资金池方式,为了规避目前法律风险才进行了如此定义。一般是平台和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签订存管协议,平台和用户进行签订存管协议。因其本质上与资金池没有太多区别,笔者在这里不赘述。它也是属于非托管类,希望各位看客能够自行加以区分。
     
    那么问题来了,孰利孰弊?看起来资金池霸道地对用户资金进行了主权宣誓,而托管则很“亲民”地依然让用户保留着理论上的管控权,但不可否认的是,行业内的大平台采用的都是资金池这一类模式。谁也没有办法说明其风险性到底有多大,但托管也是一个道理——没有任何人可以肯定托管的零风险。笔者不希望各位看官在阅文至此时仍然对资金池抱有偏见,对托管有着盲从的信心。虽然资金池面临着道德、法律和政策的风险,而且迄今为止所有倒闭和跑路的平台无一例外都采用了资金池的形式,但托管有托管的猫腻存在。如果有一些无良的P2P平台想要做集资,那么其发布的项目真假并不会得到很透明的考量。站在用户的角度上来讲,将个人信息交付于未知的第三方平台,个人资料安全问题也会得不到保障。笔者相信不少人也已经饱受了骚扰电话和信息之苦,姑且请各位去想一下这些骚扰信息和电话的根源……另,具体的政策,以及真实托管等方面在目前依旧出于空白状态。日前,新浪支付资金托管总监谈及第三方支付时更是用了“命悬一线”这样的词语。而为此所做的转型方式也已经浮出水面:试水综合金融服务,掘金金融理财市场,快速拓展P2P托管服务成为了突围的方针。由此可见,托管几乎可以确定会成为更普及,更主流的方式。而针对风控方面,其天生比银行更具优势这一点也自然会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而谈及托管比之非托管的好处,细节来讲则仍有话可说。针对平台私自挪用用户资金的问题,托管形式可以更好地规避这样的道德风险问题。托管会让项目进行一对一的对接,不会期限错配,也能够有效避免金额错配。可以一方面保障P2P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一些托管类的第三方平台更会用一些相应的举措来为用户在托管账户上的闲置资金开辟新的增值通道。业内高层人士曾多次表示托管将会无可置疑地成为行业主流的原因也正在于此。
     
    想起今年4月,银监会曾明确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不得突破“四条红线”,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也曾给过这样的具体解释:“对于P2P网络网络平台,在鼓励其创新发展同时,也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主要包括四条红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此可见,资金池模式不仅早晚会被取代,就目前状况来看,更是监管指导意见所不允许的。笔者有理由相信,即便是当前有再多的大型企业和集团仍然在采用资金池的方式,很快也将会改头换面,奔向托管一途。而至于托管目前所暴露出的风险,即靠编造假项目圈钱的风险,笔者认为,如果是某些无良分子一心作假,那么靠托管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但当前来看,无论是站在政策角度还是个人利益安全角度,使用托管,是在遵守政策、自我约束等基础之上更进了一步。以旺财谷为例,这个七月由知名互联网金融人士曾克庆先生创立的P2P平台,迄今为止的几个月里,以中小微型企业为目标,只做应收账款融资一项业务,却取得了百分之百成功交易的成绩。让项目透明化去带动项目的真实性,让符合规定的资金托管来带动可靠性。窃以为,在目前的状况下,稳扎稳打并不意味着泥足难行。一如旺财谷等优秀平台一般,依靠准确的定位、合理的规划和真诚踏实的行事风格,保证交易环节里每一方的安全和利益,才是目下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们应该扪心自省,试问能否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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