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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新举措是对社会关切的及时回应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9-21  

  19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一系列新举措释放出明确信号:政府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保障房建设管理中的难题正逐一破解,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决心坚定不移。

  公租房能住多大面积、交多少租金?社会对此广泛关注。针对公租房的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这无疑给地方推进公租房建设提供了可供操作的基本标准,同时又给各地制定具体租金标准留有余地,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保障房的可持续运营如何保证?针对资金筹集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不仅决定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同时给出了新的政策,如公租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众所周知,在保障房大规模推进过程中,由于公租房运营周期长、社会资金进入积极性不高,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新政策无疑为公租房的可持续运营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谁来为保障房质量负责任?针对保障房质量谁来保障的疑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永久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让保障房成为放心房既是群众的期盼,也是政府的承诺,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无疑从制度建设上为保障房质量加了一道安全锁。

  变相福利分房怎么处置?针对当前出现的借保障房分配变相进行福利分房的现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这给种种不法行为下了禁令,传递出政府坚决维护住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分配的决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公布的数据,今年前8个月,全国除西藏以外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已达86%,但是也有12个地方开工率尚不及全国平均水平。人们期待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一系列新举措,既能够为各地加快实现全年建设目标添一把火,也能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健康推进注入动力。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我国还是一项新事物,随着工程的大规模推进,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只要各级政府勇于面对问题,开动脑筋解决问题,敞开大门欢迎社会监督,相信一定能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廉洁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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