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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企童工烧伤80% 被扔在医院8个月无人管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3-31  

油箱爆炸一死二重伤
  2010年5月21日,刚满15岁的程宁宁在为河北省霸州市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韩国在华独资企业)工作时,工友韩某操作电焊引发电机油箱爆炸当场被炸死,正在作业的程宁宁和另一名工人郑某全身起火。霸州市消防队接警后赶往现场扑救,被严重烧伤的程宁宁和郑xx当即被当地医院转院至北京丰台右安门烧伤医院治疗。郑xx右手除大拇指以外其余四指全部被烧掉。程宁宁经医院抢救后保住了生命,伤情为“1、火焰烧伤80%,II度、III度,全身多处;2、吸入性损伤;3、肺爆震伤”。霸州市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为此支付抢救费用50余万元。
15岁童工被扔在医院8个月无人管
  二个月后程宁宁终于从死亡线上捡回一条性命,从重症室出来住进普通病房。但北京丰台右安门烧伤医院明确表示,因程宁宁全身II度、III度烧伤面积高达80%,急需二期植皮手术,每月一次需做七次手术,否则将终生残废。而且部分伤口尚未愈合仍长期发炎、流血随时有生命危险。2010年12月6日,北京丰台右安门烧伤医院针对程宁宁的伤情再次提出继续治疗建议:患者全身多处瘢痕增生,需择期行头部扩张器术,颈部扩张器植入,面部瘢痕切除,双肘关节、双腋关节疤痕松解植皮,双帼窝切、松、植皮术。
 

 


  而在此期间,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早巳拒绝向医院支付程宁宁的后续治疗费用,家境贫困的中国童工程宁宁从此被扔在医院无人管,八个月来巳拖欠医院维持其基本存活的医疗费用8万余元。
  程宁宁的护工说,自从程宁宁从重症室出来,厂方的人就再也没支付过医疗费,八个月来护工不光连一分钱工钱没拿到,看着孩子实在可怜,还要贴钱买饭给孩子吃。2011年春节前夕,护工护送陈宁宁到霸州爱斯特服装公司讨要生活费,结果厂方连门都没让进,一位工友悄悄给了陈宁宁200元钱。
  八个月以来,程宁宁父亲程江坤无数次找厂方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厂方巳经把程宁宁救活了,剩下的治疗应该你们自己负责。
  八个月以来,程宁宁父亲程江坤无数次向爱斯特所在地的霸州市堂二里镇政府、霸州市劳动局、信访局投诉和求援,得到的答复是:堂二里镇推到信访局,信访局推到劳动局,劳动局推到堂二里镇;2011年春节前走投无路的程江坤再次来到霸州市劳动局,工作人员说,大家都在准备过春节了哪有时间管你这事,春节以后再说吧。因为老家还有年事巳高、瘫痪在床的程宁宁的爷爷奶奶,程江坤夫妻只好返回老家照料程宁宁的爷爷奶奶过年,身负重伤的程宁宁被一个人扔在医院过了一个年。
  北京子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鸿英对记者说,2010年11月,我应程江坤的请求以程宁宁代理人的身份出面先后四次找厂方交涉,一位名叫崔德的霸州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态度非常蛮横,答复仍然是“厂方巳经把程宁宁救活了,剩下的治疗应该你们自己负责”。
  张鸿英说,第二次去时崔德让我找厂方律师谈。厂方律师要求依据霸州当地计算方法“一次性解决”,无奈我只好与厂方律师一起计算,既使按最纸标准也需120余万元。但厂方律师将此“一次性解决”方案报上去以后就再无音信了。
  2011年春节前,为了让可怜的程宁宁能够在节前得到充分的治疗后能随父母回老家过年,张鸿英再次找霸州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交涉,厂方律师与张鸿英“讨价还价”,张鸿英被迫让步到55万元请厂方律师上报,一天后厂方律师回话:不行。
  张鸿英说,第四次与霸州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交涉是在春节后,崔德的态度很干脆:50万以上免谈。
……
韩企何以挑战中国法律?
  按常理,发生职工工伤事故后,保险机构会承担其抢救治疗费用及其随后的伤残补(赔)偿。而在此次一死二重伤事故中却一直没有任何保险机构介入,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霸州市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是天津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在霸州设立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有职工600余人,绝大部份是象程宁宁这样的童工。事故发生后,这些童工被全部辞退。为逃避用工义务,除一部老职工外,这家分公司从开业用工至今,从来不与绝大部份新招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和上交各种社会保险,并且常年招用象程宁宁这样的童工。
  而这种严重违法现象就发生在离中国首都百里之遥的霸州市政府的眼皮子底下而长期得不到制止和纠正,直至发生此次重大伤亡事故,程宁宁的家人和律师反复向霸州市政府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和投诉,仍难以触动霸州市的公仆们即使只是些许的同情心。
  一位知情人士道出其中实情:这家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是当地政府官员“招商引资”的重大政绩工程。一边是财大气粗的“韩国独资企业”,一边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童工,于是视而不见、渎职不作为,拖的程宁宁家人连上访的路费都没有了成为霸州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首选。
  针对此次重大伤亡事故和程宁宁的后续治疗,这家韩国在华独资企业---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该如何对待?当地政府倒底该不该有所作为、该如何作为?
  北京子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鸿英为中经联播记者详细列举了适用本案的我国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11条: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一次性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结合赔偿基数(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49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44条:雇佣童工从事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环境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判处3-7年有期徒刑。
  张鸿英律师认为:根据上述相关法律,霸州市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理应继续承担程宁宁二期植皮手术等所有后续治疗费用,直至确保程宁宁生命健康体格完整出院,申请劳动部门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予以终生一次性赔偿。按照本案情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还应对霸州市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处以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2011年3月25日,中经联播记者来到霸州市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试图寻求资方对事件和对陈宁宁投诉的解释和立场。记者正在紧闭的工厂大门前要求保安通报,一名据介绍“他就是崔德”的光头男子恰好从厂区走来,以为又是陈宁宁的律师前来交涉,气势凶凶地扔下二个字:不见!记者委托一位女职工将采访提纲递给崔德,这位负责人再次气势凶凶地扔下五个字:不接受采访!
下午,记来到霸州市劳动局,一位工作人员让记者找劳动争议仲裁中心采访。一男一女二名工作人员在电脑里查到在此次事故中被当场炸死了的工人韩某的资料,告知没有查到程宁宁的资料,说明陈宁宁没有办社保和工伤保险,也从来没有接受过陈宁宁的投诉,建议记者找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情况。
霸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甄副大队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位甄副大队长说:不知道有霸州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不知道有爱斯特服装公司油箱爆炸一死二重伤这起事故,也不知道有15岁童工陈宁宁严重烧伤被扔在医院8个月无人管这件事,更不知道霸州爱斯特服装有限公司从来不与绝大部份新招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和上交各种社会保险,并且常年招用象程宁宁这样的童工这些情况。

小宁宁何以面对未来
2011年3月26日,记者来到北京丰台右安门烧伤医院看望程宁宁,40岁的河南汉子程江坤一膝跪倒在记者面前。程江坤说,小宁宁从小聪明活泼,梦想“当个大老板”赚了钱孝敬爹妈,只因家里太穷读不起书,15岁就出来打工。本想一边打工一边学点本事,将来娶个媳妇生个娃,爹妈也没指望孩子真能“当个大老板”,可总算可以平静地过他的人生。
“可是现在,您看看孩子被烧成这样了。别说现在厂里不给治了,就是厂里出钱给治又能治得怎样?这孩子才15岁啊,他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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